◆从2000个重点村创业人员中选择,每村培养3-5名 ◆富民生产贷重点向带头人倾斜
加快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,可以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作用。近日,我省出台《山东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意见》,着力打造一支善经营、懂技术、敢担当、讲奉献的创业引领人才队伍,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。
根据部署,创业致富带头人主要从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创业人员中选择,包括村“两委”成员、农村党员、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,以及在外创办企业、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本土人才和企事业单位返乡创业人员等。原则上力争为每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培养3-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,具体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产业脱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,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,最终目的是带动贫困农户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脱贫致富。山东明确,产业发展比较集中的市县,可探索推行“产业跨村育、能人跨村带”等模式,围绕各个产业链条,成立“结对帮扶互助组”“党员帮带示范岗”。同时创新带动帮扶模式,积极探索“公司+基地+农户”“合作社+农户”“托管+分红”等方式,与贫困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,并根据产业类型、规模大小、带动能力、年度收入等指标,探索推行创业致富带头人分类管理,逐步形成大带小、强带弱、富带贫的多样化带动帮扶机制。
根据当地产业项目发展规划、创业致富带头人需求等,山东还将加大创业培训和指导。采取“励志教育+能力提升+实践体验+指导实施”“产业培育+致富带头人培育”等多种模式,组织开展教学活动。各地可建立创业致富带头人导师队伍,指导参训学员制订创业计划书,并采取远程教育、现场巡回指导等方式为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全程跟踪服务。为提升实战水平,山东也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创业孵化基地、产业园区、星创天地等创业载体,在经营场所、管理咨询、创业指导等方面提供“一站式”精细化服务。
政策支持方面,各地可从整合的涉农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创业培训实训等,满足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需要。鼓励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、创办、合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种养基地、农业科技园区,在政策、资金、项目、土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。符合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或家庭农场的,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。富民生产贷重点向创业致富带头人倾斜,贷款和贴息与带动贫困人口的数量、期限和效果挂钩。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优先发放“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”。(完)